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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讀賣新聞報導,“日本需要1・2萬家企業來設定目標並引入可再生能源。”
政府已決定為日本1・2萬家企業設定不排放二氧化碳 (CO2) 的能源(如太陽能等)目標。
推廣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,推動企業開展脫碳工作。…
(讀賣新聞 2012/12/22)
https://www.yomiuri.co.jp/economy/20211221-OYT1T50310/
 
 
此次的最新消息是,最短在2023年修改節約能源法,以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引入。
該法案規定了對大型耗能企業的處罰,迫使其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。
可以說,這是一項針對環境問題而製定的法規,比之前對能源使用的限制又向前邁進了一步,也考慮到了所使用的能源類型。
我們認為,只有在可再生能源的供給側和用戶側保持平衡的情況下,才能建立該法規。
 

節約能源法(與合理利用能源等有關的法律)於 1979 年頒布,其後於 2008 年和 2022 年進行了修訂。
它最初是在石油危機下制定的,目的是在工廠和運輸系統和其他設施中有效地利用能源。